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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法亮点解读!你想知道的问题都说透了

宣布时间:2019-09-03浏览人数:

 历经数次修改与审议之后,备受瞩目的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 。与之前相比,新个税法爆发了很大变革,如首次实行综合征税;免征额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首次增加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优化税率结构,扩大低档税率级距等等 。其中集中于养老、教育、医疗、住房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支出,也是民众最为赞美的地方 。但其背后也保存许多问题,如专项附加扣除该如何执行,特殊情况该如果界定等 。经过半年多的的具体实施,关于专项扣除的一些具体问题,近期姑苏区税务局给出了具体解答 。

集团财部针对与员工相关性较高的热点问题解答进行了精选,主要包括子女教育,住房贷款等方面,供各人参考,在填写个税扣除信息时,注意比照填列 。相关精选内容如下:

1

子女教育

1.子女的规模包括哪些 ?
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 。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自己监护的非子女 。
2.有多子女的怙恃,可以对差别的子女选择差别的扣除方法吗 ?
答:可以 。有多子女的怙恃,可以对差别的子女选择差别的扣除方法,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凭据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划分凭据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
3.关于保存离异重组等情况的家庭子女而言,该如何享受政策 ?
答:具体扣除要领由怙恃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可凌驾1000元/月,扣除人不可凌驾2个 。
4.残障儿童接受的特殊教育,怙恃是否可以扣除子女教育 ?
答:特殊教育属于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同时拥有学籍,因此可以凭据子女教育扣除 。
5.本科结业之后,准备考研究生的期间,怙恃是否可以扣除子女教育 ?
答:不可以,该生已经本科结业,未实际加入全日制学历教育,尚未取得研究生学籍,不切合《暂行步伐》相关划定 。研究生考试通过入学后,可以享受高等教育阶段子女教育 。
续问:6月高中结业,9月上大学,7-8月能不可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
答:可以扣除 。关于连续性的学历(学位)教育,升学衔接期间属于子女教育期间,可以申报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
 6.大学期间参军或加入“跨校联合培养”需要到外洋念书几年,是否可以按子女教育扣除 ?
答:参军或加入中外联合办学,学校一般会保存学籍,只要是保存学籍的,可以按子女教育扣除 。

2

继续教育


7.如果纳税人在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同时取得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如何享受继续教育扣除 ?
答:凭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步伐》,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可以凭据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全年共计4800元;在同年又取得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且切合扣除条件的,可凭据36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可是,只能同时享受一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一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因此,对同时切合此类情形的纳税人,该年度可叠加享受两个扣除,当年其继续教育共计可扣除8400元(4800+3600) 。
8.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
答:继续教育的扣除主体以纳税人自己为主 。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自己扣除,也可以由其怙恃凭据子女教育扣除,但关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
9.加入了学历(学位)教育,最后没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是否可以享受继续教育扣除 ?
答:加入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凭据实际受教育时间,享受每月400元的扣除 。不考察最终是否取得证书,最多扣除48个月

3

大病医疗


10.纳税人配偶、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 ?
答:纳税人爆发的医药用度支出可以选择由自己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爆发的医药用度支出可以选择由其怙恃一方扣除 。
续问:伉俪同时有大病医疗支出,想全部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是16万吗 ?
答:伉俪两人同时有切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划分盘算,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合计最高扣除限额为16万元 。
11.大病医疗支出中,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这种跨年度的医疗用度,如何盘算扣除额 ?是分两个年度划分扣除吗?
答: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一般是在出院时才进行医疗用度的结算 。纳税人申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以医疗用度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因此该医疗支出属于是第二年的医疗用度,到2019年结束时,如果抵达大病医疗扣除的“起付线”,可以在2020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

4

住房贷款


12.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规模是什么 ?
答:纳税人自己或其配偶单独或配合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自己或其配偶购置中国境内住房,爆发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
13.伉俪双方婚前都有住房贷款,婚后怎么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
答:伉俪双方婚前划分购置住房爆发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置的住房,由购置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伉俪双方对各自购置的住房划分按扣除标准的50%,具体扣除方法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换 。
14.首套房的贷款还清后,贷款购置第二套衡宇时,银行仍旧凭据首套房贷款利率发放贷款,首套房没有享受过扣除,第二套衡宇是否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
答:凭据《暂行步伐》相关划定,如纳税人此前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那么其凭据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购置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
15.有一套住房,是公积金和商贷的组合贷款,公积金中心按首套贷款利率发放,商业银行贷款按普通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发放,是否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率扣除 ?
答:一套接纳组合贷款方法购置的住房,如公积金中心或者商业银行其中之一,是凭据首套衡宇贷款利率发放的贷款,则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
16.怙恃和子女配合购房,衡宇产权证明、贷款条约均挂号为怙恃和子女,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如何享受 ?
答:怙恃和子女配合购置一套屋子,不可既由怙恃扣除,又由子女扣除,应该由主贷款人扣除 。如主贷款人为子女的,由子女享受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主贷款人为怙恃中一方的,由怙恃任一方享受贷款利息扣除 。
17.如何理解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
答:只要纳税人申报扣除过一套住房贷款利息,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系统里存有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的纪录,无论扣除时间是非、也无论该住房的产权归属情况,纳税人就不得再就其他衡宇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

5

赡养老人


18.独生子女家庭,怙恃离异后再婚的,如何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
答:关于独生子女家庭,怙恃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只要怙恃中一方没有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子女进行赡养,则纳税人可以凭据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 
除上述情形外,不可凭据独生子女享受扣除 。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时,纳税人需注明与被赡养人的关系 。
19.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2000元/月 ?
答:一个纳税年度内,如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凭据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2000元/月扣除 。如纳税人的兄弟姐妹在2019年1月1日以前均已去世,则选择按“独生子女”身份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标准;如纳税人已按“非独生子女”身份填报,可修改已申报信息,1月按非独生子女身份扣除少享受的部分,可以在下月领人为时补扣除 。
20.两个子女中的一个无赡养怙恃的能力,是否可以由余下那名子女享受2000元扣除标准 ?
答:不可以 。凭据《暂行步伐》划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2000元/月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可凌驾每月1000元,不可由其中一人单独享受全部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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